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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关于 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支持我省 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7 15:48:18    来源:    点击:66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关于 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支持我省 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通知

苏金发〔2023〕1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省内各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各省级银行保险社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工作部署,推动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发〔2023〕9号)得到有力贯彻落实,助力我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对接各地购物节、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围绕绿色节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文旅和体育休闲等领域,丰富服务产品,做好服务保障。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精准推送消费惠民服务,优化无感支付、刷脸支付、扫码支付等无接触式支付体验。要进一步推广使用数字人民币,利用数字人民币免收交易手续费的优势,为广大商户和消费者减负,鼓励围绕消费场景发放形式多样的数字人民币红包。要主动对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大型商超等主体的金融需求,为其下沉农村提供专业化金融支持,进一步扩大乡村消费空间。

    二、保障重大项目融资服务。银行机构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跟进2023年省重大项目中期调整项目清单,主动对接调入项目,做好调出项目的金融服务和风险管控工作。要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融资期限,保障省市重大项目金融服务高效畅通。政策性银行要用足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商业银行要同步跟进配套资金支持,保险公司要主动向总公司推荐项目争取保险资金支持。

    三、优化房地产和建筑业金融服务。银行机构要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认真落实好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认房不认贷”等政策。要制定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具体操作细则,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要认真贯彻落实“金融16条”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保交楼”相关工作,加大对已售逾期难交付项目“保交楼”配套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研发配套金融产品,支持房地产企业由住宅开发为主向城市更新、住房租赁、项目代建、物流仓储和养老健康等领域延伸,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银行机构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对生产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建筑企业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压贷,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正常类建筑业小微企业贷款积极给予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稳定。

    四、完善外贸外资综合金融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持续优化支付结算、融资融信、风险管理、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金融产品服务,稳定传统优势领域金融支持,提升重点产品进出口金融服务,加大对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领域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新三样”出口,助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要更好满足民营、外资、中小微企业外贸融资需求,支持金融机构在真实贸易背景下,围绕大型骨干外贸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展面向上下游的供应链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内外联动,支持企业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要进一步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扩大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加快拓展产业链承保,为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支持。要进一步深化银保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持续加大“苏贸贷”推广力度。

    五、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结合今年开展的“科技金融深化年”、制造业自评估等活动,不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重点领域服务质效。要用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等名单信息,主动开展金融服务常态对接,深入了解企业金融需求,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精准性。要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助力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卡脖子”问题,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要大力支持生物医药创新发展,为不同生命周期、不同发展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提供针对性、多样化金融服务。要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聚焦技术研发转化、设施设备建设、海洋生物资源等领域优化金融供给。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各类平台企业功能特点,不断创新和丰富金融服务场景,积极培育壮大新增长点。

    六、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吸纳就业人数多和经营尚未完全恢复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做好我省新增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精准投放,努力实现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贷款户数高于年初。要继续优化信贷供给结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积极给予续贷支持,进一步拓展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要扎实开展“走万企 提信心 优服务”对接活动,突出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产业集群中小企业、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中小微外贸企业、重点外向型产业中小企业等6大支持重点,主动走访企业了解金融需求,增强服务精准性,提升企业满意度。要进一步发挥“苏易融”普惠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持续加大个体工商户、科技型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便捷通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有效拓宽客户融资渠道、提高融资可得性。

    七、改善民营经济金融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牢固树立公平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管理机制,对待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一视同仁”。要认真落实普惠金融领域授信尽职免责通知要求,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细化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激发从业人员“敢贷愿贷”动力。要积极推广“信易贷”等金融服务模式,助力民营企业以信换贷。要认真贯彻稳就业战略部署,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的民营企业加强融资支持,提供投保便利、缴费灵活、理赔流程相对简单的雇主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扎实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发挥好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作用,对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大中型民营企业,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会商纾困化解方案,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八、拓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巩固扩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成果成效,将有效模式和经验推广至全省,努力实现“两个全省覆盖,两个持续推进”,进一步增强涉农主体金融服务的获得感。要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各环节的信贷资金和保险需求,重点支持三大主粮、大豆油料和“菜篮子”产品生产,进一步夯实我省粮食安全根基。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支持力度,全省和各设区市要整体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基础上,银行机构要开展“回头看”,有效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信覆盖面,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九、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银行业“监测预警、介入处置、有效防御”风险防控监管体系的意见,前瞻性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银行机构要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前瞻应对信用风险反弹压力,准确开展资产分类,充分计提拨备和资本,有效提升风险防御能力。要加快各类存量风险化解处置,提升风险介入处置质效。要加强金融业务管理,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用途真实性管理,确保金融资源有效投入实体经济。

    十、做好监督落实。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深化“四保障六提升”行动,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加强沟通协调和服务跟进,促使支持江苏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和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要强化数据源管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和贷款投向分类,确保数据准确性和规范性。银行保险社团要加大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交流、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级机构监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指标监测和数据治理,督促被监管机构落细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对于政策落实不力、贷款分类不准、数据质量不实、信贷资金未真实用于实体经济的机构,要及时采取约谈、督导、检查等针对性监管措施,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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